|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为了振兴基层人才队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将于2007年12月3日至4日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聘大厅,举办2007年“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供需见面会。 届时,将有57个振兴计划实施县(区)、17个实施学校参加“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申报供需见面会”,完成2029个“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申报任务。
对象仅限08届、09届医学类、教育类毕业生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供需见面会参会对象仅限申报振兴计划助学金项目的所有2008届、2009届医学类、教育类毕业生;省内振兴计划实施县(区)申报2008年、2009年用人需求的57个县(区)和10个市的人事人才部门,根据已报县(区)的需求统计显示,这57个县(区)共需要08届、09届医学类、教育类岗位2029个。
对未列入17所实施院校之中的基层急需人才或不在省内院校学习、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以在各市县报名,市县提出意见,经省人才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参加面试。
本次供需见面会分咨询交流与面试录用两个环节。采取集中咨询、统一审查,各市分头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一步:学生到现场展位咨询了解情况,未报名的学生现场报名;第二步:各市、县进行资格审查并发放面试号;第三步:报名学生进入面试区域进行面试。
面试完成后10日之内,各市将县(区)及用人单位确定的意见汇总后报省人才中心。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面试的申报学生,会后由各市县自行组织另外面试。
录用者若违反协议不得在政府机关就业
今年“大学生到农村基层从医从教助学金”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在当年享受国家1500元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再给予4500元资助)。师范专业按4年资助,医学专业按3—5年资助,学生在校期间以资助金形式发放,毕业离校后金额不变,以奖励金形式由工作地人事局予以发放。
按照《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规定:“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的学生,列入本人不诚信记录,由省人事厅予以通报并曝光,本人退还全部赞助、培养费用,并不得在全省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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