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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作者 金山区招办    来源     发布时间 2007-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摘要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将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
 
 
本科(3+综合+1
文科
254
理科
236
 
二、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
 
 
本科(3+综合+1
文科
297
理科
276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科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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