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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遏制择校
作者 孙军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 2007-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分析中小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班额超标不再接收学生

  今天,青岛市教育局分别向5所班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直属学校下达学籍管理建议书,规定其学校相关年级原则上不再允许接收学生转学、借读和其他任何形式的就读。

  据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遏制择校行为,青岛市教育局从今天开始实行学籍管理建议书制度。

  与之相对应,青岛市要求各市、区教体局也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班级规模及班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已经开展小班化教学试点的学校应继续坚持做好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区市可扩大小班化试点范围。另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班额应控制在56人以内,有条件的班额应不超过50人,初中升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标准。各区、市高中学校按规定招收“三限”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捐资助学生等其他任何名义额外招生和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

  青岛市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初要对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统计各学校平均班额。对班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学校下达学籍管理建议书,收到学籍管理建议书的学校,相关年级原则上不再允许接收学生转学、借读和其他任何形式的就读。学生转出、休学、复学等学籍事项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1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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