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颁布的有关规定,户口在沪的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1月至2月在中学填写《200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由中学将信息输入电脑。3月20日前,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信息由区、县高招办汇总盘片后上报市教育考试院。 户口不在本市而在本市借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按政策规定可在上海报考者外,其余考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