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实施步伐有关工作意见》(国发办[2005]7号文),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困难家庭学生实行帮困助学的要求,解决他们在校就读期间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最近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0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