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4】77号)规定:“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有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上海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或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其中1953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考B类,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考A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