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海市教委(沪教委基[2004]13号)文件精神,2004年金山区将试行初中毕业生免试推荐进入区重点高中就读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录取,采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利于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我区初级中学的教育质量,加强初级中学素质教育的开展,更好地鼓励初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实施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录取,有利于学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招生,是高中阶段招生机制的一次改革。
二、实施办法
1、招生人数
实施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录取,主要局限于本区区重点高中,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学校招生计划的10%以内,即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各40人以内,张堰中学32人以内。
2、推荐依据
被推荐的学生应有良好的基本素养,优秀的学业成绩,积极的个性特长。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获得推荐。
(1)初三年级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2)初三年级被评为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3)初三年级参加市级学科竞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4)初三年级参加区级学科竞赛并获得一、二等奖,学习成绩优秀者。
(5)初三年级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处在年级前5%以内。
(6)体育、艺术特别优秀者,由区重点中学直接协商确定保送学生。
(7)见义勇为,社会公德优秀者。
3、推荐程序
(1)、区招办根据市教委《2004年上海市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进入市普通重点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就读试行办法》的通知、区教育局对推荐优秀毕业生的实施意见,并和区重点中学协商后,拟出推荐优秀毕业生实施办法。
(2)、教育局根据各初级中学学生数、办学水平、政策倾斜将优秀毕业生招生人数,以1:2的比例分配下达到各初级中学,并报区招办备案。
(3)、区招办向初级中学布置推荐工作,并通报各校推荐报名预送名额。
(4)、各初级中学根据分配名额,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经班级、年级推荐,拟出确定学校的推荐名单,经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小组对拟定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后,最后确定推荐名单。
(5)、被推荐学生填表后,经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小组审定,由校长签发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
(6)、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学生送区招办,并投档于招生学校。
(7)、招生学校于5月6日统一在招生学校内对被推荐学生进行综合能力调查,经过综合能力调查后,由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和张堰中学根据全区综合能力调查结果和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择优录取,确定推荐生名单。在规定的招生人数范围内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人数。
(8)、招生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交区招办审定后,由初级中学校内张榜公布,由招生学校上网公布。
三、 工作日程
1、4月2日市教委下达2004年推荐优秀毕业生文件。
2、4月9日前,区招办制定实施办法,确定各初级中学推荐名额。
3、4月15日前布置推荐优秀毕业生工作。
4、4月16日至4月30日各初级中学做好相应的推荐工作,各高中做好综合能力调查准备工作。
5、5月6日各重点高中组织进行综合能力调查。
6、5月10日前完成推荐毕业生初定工作,并通知各初级中学张榜公布。
7、5月15日前完成审核,并上网公布。
8、6月初发出录取通知书。
上述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区招办。
金山区招生办公室
200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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