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训目的 为更好地全面贯彻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拓展吸引优秀人才从教,形成高质量的教师储备队伍,同时满足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需求。通过培训学习及自学,使其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学历要求 1、申报高中教师资格者,须具备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 2、申报高中以下(包括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备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 3、大专在校、大学二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生证报考。
三、培训科目 《教育学概论》、《心理学概论》、《教育方法概论》。
四、报名日期与时间 2004年8月25日~2004年9月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30
五、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 3、一寸近期报名照两张(黑白、彩色均可,无钢印) 4、在校学生须携带学生证
六、报名地点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石化金一东路2号,金山区教育局1308室) 联系人:李虹 联系电话:5793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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